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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资本成功发起设立“人保资本—衡阳酃湖新城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

2014年11月5日,随着15亿元资金一次性募集到位,“人保资本—衡阳酃湖新城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成功发起设立,成为人保资本发起设立的第一单保险资金投资棚户区改造的债权计划产品。

本投资计划的偿债主体为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资金投向衡阳酃湖新城保障房(含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交易结构清晰,风险收益匹配良好。当前,保险资管非标产品的销售面临巨大压力,但本投资计划获得了近4倍的超额认购,获得了各类机构投资者的广泛认可。

本投资计划作为中国人保与湖南省合作的第一单债权计划项目,为巩固和深化人保集团和湖南省政府的战略合作,利用保险资金投资棚户区等国家民生工程打下了良好基础,在投资合作方面开了一个好头。

近期,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指出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对保险资金利用债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基础设施等领域重点工程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本投资计划是人保集团贯彻落实新“国十条”关于保险资金运用要求的具体体现。

在未来的工作中,人保资本将继续坚定贯彻集团公司战略部署,把以投资促保险为己任,以客户为中心,积极开拓市场,努力开发更多的高质量项目来满足各类投资者的需求。